男子通过研究短视频博主分享的日常生活视频两月余,竟推断出对方的住所,从外省乘车前往入室盗窃。经浙江杭州市西湖区检察院起诉,日前,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冯某有期徒刑五年,并处罚金一万二千元。
2022年10月,冯某在短视频平台刷到杭州的一个博主,该博主喜欢分享自己的日常生活。冯某从该博主分享的视频中,推测该小区应属高档小区,该博主应该是有钱人。
冯某通过网络地图查看,发现该小区地处城郊,依山傍水,价格不菲,遂起了盗窃之意。冯某准备了双肩包、手套、橡皮艇等物,于12月27日从广西老家出发前往杭州。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12月28日,冯某抵达杭州。为避开监控,下午4时许,冯某先打车至目标小区的隔壁小区,然后穿过树林,使用事先准备的橡皮艇过河,走山路绕到目标小区后山。
当晚6时30分许,冯某通过栅栏破洞进入目标小区,随后躲进一间正在装修的房子。通过观察,他发现该处房屋的隔壁正是该博主的住处。等到12月29日凌晨3时许,冯某利用在装修房内找到的人字梯和绳子,从该博主家大门爬到二楼阳台,推开阳台门进入二楼走廊。
因为事先已经通过该博主分享的视频研究过房子的布局,冯某径直进入目标房间,盗窃了金银首饰及品牌女包、外币等物,又进入地下室,盗窃了4瓶茅台酒。
得手后,冯某离开现场。次日,冯某离开杭州前往广州将品牌女包销赃。因觉得盗窃的金银首饰是假货,冯某将其丢弃,将窃得的茅台酒、外币带回老家藏匿。
12月29日12时许,该博主发现家中被盗后报警。2023年1月16日,犯罪嫌疑人冯某在老家被抓获归案,对自己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。
4月21日,该案移送西湖区检察院。经审查,西湖区检察院认为,冯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夜间入户秘密窃取他人财物,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,于5月19日对冯某提起公诉。经审理,鉴于冯某自愿认罪认罚,法院作出如上判决。
检察官提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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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 | 西湖检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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