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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于7月25日前通过“i厦门”申报(副题)
厦门日报讯(记者 李晓平)即日起,2023年度厦门市成长型中小企业开始认定,符合条件的企业本月25日前,都可通过“i厦门”申报。
申报企业应该满足的条件包括:实际经营满三年以上,具有三个完整会计年度的财务数据,即申报企业应在2020年1月1日前成立并经营;2022年度的净资产和净利润均不能为负值,且资产负债率须低于70%,2020年、2021年和2022年须有两个(含)以上的年度净资产和净利润为正值。
同时,申报企业属第二产业的,2022年度营业收入应在1000万元(含)以上;属第一、三产业的,2022年度营业收入应在500万元(含)以上;申报企业2022年度纳税额须高于50万元(含),企业纳税额以所属期纳税数据为准,实际纳税额应为扣除出口退税后的税额。
来源:厦门日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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